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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的通知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7-03-3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省委高校工委决定开展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我评选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日制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和社会责任感。

  2.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崇尚科学,身心健康,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3. 学习成绩优秀,每年均获一等奖学金,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排前三名。

  4. 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5.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参选学生还需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表现: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热心助人、志愿服务、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敬老爱亲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或感动他人的事迹。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为校级以上表彰。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部分。

  四、推荐要求

  1、各按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要求每系推荐一名最优秀的学生,学院综合评议后择优上报一人参加全省评审

  2.请将候选人推荐表以及典型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包括电子稿)于4月11日前报学生工作处于燕玲老师

 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推荐表_.DOC